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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南方医院医保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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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将费用与医嘱核对,以医嘱计价为准,在出院前将不符合的药物退还或补充。

2、严格核对各项检查单、化验单。报告单作为收费的依据,并贴在病历上。在出院将未做的检查,及时取消收费。

3、出院带药必须写在医嘱上,否则拒报。

4、杜绝弄虚作假情况发生(包括写假病历、假诊断、假化验单等)用药、检查、治疗时必须实事求是,不许隐瞒事实或阻扰院方和上级医保中心及有关部门正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发现作假者扣发所在科室、责任人500元/次,并全院通报批评,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者,上报卫计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警告,严重者给予辞退。